| 标题 | 临沂万科臻园地产项目人防车位问题 |
| 留言日期 | 2026-02-26 |
| 回复日期 | 2026-03-02 |
| 联系人姓名 | 何** |
| 手机 | 152****9925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不要打着用户把问题,起诉直高级人民法院,整个小区就没有签订人防车位合同这个事我上哪里看也没有,的问题来逃避责任,人民群众有问题,党政机关应当积极联系人民群众处理问题,不是来逃避责任,中国共产党是带领人民群众富起来 |
| 回复内容 | 车位合同的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去万科臻园地产项目核实两次,收到本次留言以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再次与万科臻园地产项目联系,调阅已签订的《人防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查看,依据协议内容表述,没有发现违反人防工使用方面法律法规的内容。该案件已通过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诉求人何玉全的诉求两审法院均给与驳回。前期开发方主动与何玉全联系签订车位转让协议事宜,何玉全表示已向省高院上诉,合同签不签无所谓,经开发方与其沟通最终何玉全犹豫不决,无果。在高院未判决之前,何玉全先生若想解决什么问题,在理清事实,表达清晰的情况下我们会积极协调万科臻园地产项目给以完善的解决。绝不会逃避任何责任。 |

当前位置: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