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在舒格兰二期侵占、破坏人防设施 |
| 留言日期 | 2026-03-17 |
| 回复日期 | 2026-03-24 |
| 联系人姓名 | 李** |
| 手机 | 132****7440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投诉事项:奥晟物业在舒格兰二期服务期间,存在多项侵占、破坏人防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人防设施丧失正常功能,涉嫌侵犯国防资产及业主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 人防设施被违规占用、破坏,丧失战时防空效能:奥晟物业允许、放任他人在人防门前私自停车、设置地桩,导致人防门启闭空间被严重占用、通道堵塞,最终造成人防设施无法正常启闭,完全丧失战时防空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奥晟物业未履行监管职责,其行为已违反上述法条,涉嫌侵占国防资产。 投诉诉求: 1. 立即恢复人防设施正常功能:拆除人防门前地桩、清理停放车辆,清空人防门启闭空间,确保人防设施可正常启闭、具备战时防空效能,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2. 依法对奥晟物业侵占、破坏人防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罚款,要求物业书面公示人防设施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限,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
| 回复内容 | 首先十分感谢李先生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对人防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收到投诉事项后我办工作人员孟凡运、周志艳迅速赶到舒格兰二期人防工程现场,会同奥晟物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多次拨打留言人手机无人接听。经与物业现场查看没有发现留言人所描述的“人防设施被违规占用、破坏、丧失战时防空效能”的情况。人防门附近车位有停放车辆,但是战时地下人防工程车辆需要全部清空,平时做停车位使用不影响战时功能。物业在靠近人防门的车位上设置地桩,是为了防止业主在人防门所占车位乱停乱放车辆,经查看,地桩为轻薄塑料制作,地桩底部固定强度不高,紧急时刻可轻松拆除,不影响人防门的开启和关闭。后期我们将继续关注该小区的停车位使用情况,严格地下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监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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