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fkb/2019-00000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11-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第二十一次防空警报试鸣解读

临沂市第二十一次防空警报试鸣解读

2019-11-08   作者: 点击数:  

为提醒广大市民缅怀先烈、勿忘国耻,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的规定,我市自1999年开始,每年9月18日都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今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开展第21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下面,从三个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今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安排和我市人防建设发展情况。

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重要意义

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有效防范空袭危害、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可以强化全民的忧患意识,警示社会公众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增强公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可以让公众熟悉防空警报的信号规定,正确区分各种警报信号的意义;可以准确检验防空警报的设施布局、技术性能、音响覆盖和音响效果,为建设可靠、稳定、完善的报警系统提供基本依据。

二、2019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安排

9月18日前后,我市将同步开展三项活动,分别是:

(一)市人防办拟制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全市一定范围内宣传、发放。主要是:9月13日至18日,采用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市区LED显示屏、临沂人防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新闻媒介进行人防宣传。

(二)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在市人防指挥中心举行防空警报试鸣仪式。市政府、临沂军分区领导以及全市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0分,全市防空警报统一鸣响,按规定依次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

(三)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0分,在城区部分初级中学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暨2019年全市中学生应急演练活动。

三、临沂人防建设发展情况介绍

(一)人防部门的工作职责。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对人防部门的职责做出了根本性的规定,即“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防部门承担民用目标的防护任务,人防工作与老百姓的安全息息相关。

(二)人防工作的主要内容。人民防空工作要在战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能及时准确地预报空袭信息,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时候“防”;必须有足够的人民防空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地方“防”;必须有效开展防空知识教育,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防”。为此,必须加强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设,形成较强的人民防空预警报警能力。二是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升人民防空综合防护能力,完善城市防护工程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掩蔽工程。三是加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增强人防观念和危机意识。

(三)近年来我市人防建设发展情况。近年来,我市人防部门不断增强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一是积极开展人防训练演练,全面提升人防组织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二是依法推进防空地下室建设,实现人防工程自建和结建面积稳步攀升。三是深入推进人防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场所“六进”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

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临沂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为临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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