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动办印发了《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为更好地实施《规定》,现解读如下:
今年11月份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研究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文件规定要求,今年11月,市国动办组织人员起草了《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2月份形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科室、单位意见。期间,市国动办综合科召集各相关科室,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定>(审议稿)》,并经市国动办党组会审议通过。
《规定》共有6章140条,包括总则、管辖、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亮点一、明确执法人员回避制度及回避情形
回避制度是保障公正行政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当事人利益和信任的重要举措,是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权益的法律保障。《规定》明确了执法人员回避制度及回避情形,有利于加强对法律的遵守和信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亮点二、细化了行政处罚执法程序
行政程序不仅提高行政效率,也对行政机关起制约作用,防止行政机关失职、越权或滥用职权,行政程序也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定》对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做了详尽规定,如行政处罚普通程序,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有利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亮点三、对调查取证的程序、措施、调查取证中执法人员的责任、有关证据的收集、调取做了详尽规定
调查取证,是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必须在依法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真相,依法收集所有必须的证据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规定》第三十九条至第六十七条,对调查取证的程序、措施、调查取证中执法人员的责任、有关证据的收集、调取做了详尽规定,为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证据提供了有利保障。
亮点四、明确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听证权
陈述权、申辩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贯穿行政处罚的始终,而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方式之一。《规定》第七十二条至第八十三条,对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做了详尽规定,有利于当事人及时提出不同意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亮点五、丰富了送达的有关规定
送达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及时、有效的送达有利于行政行为的进行,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参与行政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规定》第九十六条至第一百零四条对送达做了详尽规定,丰富了送达方式;明确了留置送达程序;细化了公告送达,有利于行政行为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行使合法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政策文件:http://rfb.linyi.gov.cn/info/1103/58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