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4465606/fkb/2024-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1-1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11-11   作者: 点击数:  



按照2022年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2022年11月11日,省人防办印发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鲁防发〔2022〕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过程的记录,也是反映人防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自身质量责任以及工程实体建设质量情况的重要资料。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规范化,能够促使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使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案可查,并且查有实据,体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鲁防发〔2017〕15号)将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该文件施行5年来对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起到重要作用。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全省人防建设高质量发展,对文件进行了有效期届满后的延续工作。

二、 文件有什么起草依据?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三、《办法》修订过程

按照2022年度省人防办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定额与质监站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草拟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市人防办、企业行业协会征集了意见建议。2022年11月7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经省人防办第3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通过,于2022年11月11日正式印发。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三章22条,后附“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样表)”。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制定《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定义。

第二章,内容与要求。主要明确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第三章,管理与责任。主要明确了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管理、保管期限等方面要求。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样表)中对质量监督工作中所需用到的文书提供了样表,明确了档案卷内资料目录及其编号。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文件公布日期是2022年11月11日,因原文件将于2022年11月30日到期,为确保文件的延续性,确定文件施行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政策文件:http://rfb.linyi.gov.cn/info/1103/49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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