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025年5月9日,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豁免清单的通知》(临国动办发〔2025〕15号),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社会需求和审批实践等,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人防工程行政审批项目豁免机制,旨在通过科学分类管理,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人防工程审批豁免,从而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条件的意见》(鲁国动办发〔2023〕8号)
2.临沂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临建改字〔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为山东省内率先研究出台的市级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豁免清单,针对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明确工业厂房、物流仓储、民生设施等3大类17类项目免于人防审批,进一步降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一是在工业项目方面全面减负。将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和物流项目非生产性用房之外的物流仓储设施,纳入豁免范围。
二是在民生工程方面应免尽免。市政与公共设施类豁免项目覆盖40余项便民设施,力求简化民生项目建设流程。
三是对特殊场景分类施策。针对抢险救灾、应急防控等特殊项目,以及政府主导的民生“微改造”项目,实现“零审批”落地。
四、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临沂市人防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在学习先进地市经验、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豁免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多次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和各县区(开发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部门征集意见建议,到部分县区(开发区)召开座谈会向基层部门和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建议。起草单位根据意见建议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5月9日,经责任部门联合会签同意,文件正式印发。下一步,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会同各有关责任部门对豁免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全程持续发力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