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4465606/fkb/2022-000005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2-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12-02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规范履职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有效促进了人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临沂人防法治建设情况

(一)多措并举,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组织我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落实临沂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人防建设的具体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人防依法行政新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市人防办领导班子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多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形成了《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指引(试行)》、《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规范(试行)》等,通过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保障,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规范行为,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和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梳理取消2项依申请服务的政务服务事项:人防专业资质企业信息查询、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进鲁登记。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保留政务服务事项3项,认真落实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和人民防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年度重点监管;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状况、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等8个事项的监督检查实行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对涉及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设计企业、人防设备生产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类监督检查事项分类监管,合理分配检查力度。为减少企业迎查负担,涉企检查采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检查。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人防办依职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结合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运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得当。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把贯彻《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作为人防行政处罚的基准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坚决维护人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送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将人防部门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度、实施方案及案件,及时上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检查26次,其中,对4起涉及破坏人防工程的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2起整改及时不予处罚,2起整改不及时进行处罚并公示完成。

(三)制约权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市人防办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12〕47号),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决定,并及时向市纪委派驻组报告。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我办所有行政人员已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按照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市人防办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各项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办干部职工作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辅导讲座3次,组织人防机关共同训练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培训,使人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市政府《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要求,市人防办继续聘任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和范围: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活动,对人防办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等。

(四)丰富内容,加强人防普法宣传实效

2021年,我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法律专题学习3次,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学习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我办16名执法人员现已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落实人防法律法规“五进”工作,我办将普法工作与人防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防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防事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人防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当前人防事业的发展需要,一些条文与当今条件下的人防建设不相合拍,与人防体系、任务、性质发生的变化不相匹配。如:在《人民防空法》中,“防护重点”、“人防工程”、“通信警报”、“人民防空教育”等章节有着强制性规定,却在法律责任中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文,有违法其“行”却无其“罚”,成为人防行政执法的“软肋”;又如,人防法律法规对人防工程产权不予明确,近几年虽然各地在不断探索人防工程产权管理问题,但由于上位法的不明确,使得工作无所适从;再如,兼顾人防标准、警报建设管理等问题在人防法律法规上有盲点,在人防工作实践中,无论是人防行政审批环节,还是其他管理实务,处理问题常常不顺畅。

(二)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审批局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局成立,各执法单位之间联系不够;县级人防机构并转不一,职责划分不明缺,难以系统开展工作,不能及时达到执法效果,需进一步探索沟通协调机制。

(三)法律专业人员偏少,对人防执法工作存在很大制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动有关人防适应新形势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依法依规做好人防工作。

(二)针对行政审批工作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的实际情况,切实搞好与行政审批局的协调对接,确保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既依法依规,又方便群众。

(三)继续加强人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人防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人防执法能力。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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