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有关规定,借鉴浙江省等地市有关做法,经前期深入调研和一定范围征求意见,2022年10月14日,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召开2022年度第24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向市政府请示变更国有人防工程管理和运营维护模式。2022年11月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变更国有人防工程管理和运营维护模式。
国有人防工程管理和运营维护模式变更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