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36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国家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管理权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近年来,随着人防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建设标准有了新的要求,为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需要重新制定相关收费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
2021年12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印发《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74号)
二、主要内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800元/平方米。
三、其他事项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执行时间界限,以审批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为界。2022年1月1日前已受理的,执行2000元/平方米收费标准;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受理的,执行1800元/平方米收费标准。
(二)文件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