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kb/2018-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2-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编制《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人民防空办公室;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72950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规范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人防办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相互配合,信息保障中心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15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临防发〔2015〕5号)、《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外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临防发〔2015〕1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临防字〔2015〕19号)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责任和规定,规范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途径,确保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良性运转。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落实《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建立人防政策信息解读机制的通知》(临防字〔2014〕55号),组建了信息解读专家小组,对市人防办下发的各类政策及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人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2015年公布、解读规范性文件2项:《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03]67号)和《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临防发[2015]22号)。我办在“临沂人防”网站首页设立“在线留言”、“在线征集”、“主任信箱”、“监督投诉”、“在线调查”等多项互动类栏目版块,办理在线留言事项4件、“12345”事项17件,发起在线调查1项、收到206条回应,发起在线征集2项、收到回应3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人防工作的重点领域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通过“临沂人防”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栏目,主动公开市人防办行政权力清单(4项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6项行政权力基本信息)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通过“服务支持”栏目发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等审批服务事项13项。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根据国家、省人防部门有关规定:“人防统计资料属于机密,人民防空预决算、物资安排计划等属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条例》,临沂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不予公开。该事项已向市财政局作出申请并得到“不予公开”的答复,我办也在门户网站作出专题说明。2015年在门户网站公开直属事业单位决算信息:《2014年度临沂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2014年度临沂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我办在门户网站做出链接,依托“临沂市政府采购网”和“临沂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和工程项目建设信息7条。

(四)特别说明。人防重点工作为人防工程建设、指挥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等。根据国家、省人防部门有关规定:“人防统计资料属于机密,人民防空预决算、物资安排计划等属秘密”,大部分人防重点工作涉及的内容、数据等均属于涉密信息,故不宜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动公开市人防办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等信息3条。

2、党务公开:主要公开市人防办党建工作相关信息等5条信息。

3、政务公开:主要公开重大决策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共55条。

4、法律法规:主要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防政策解读》、《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人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共8条。

5、服务支持:主要公开人防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供表格下载等,共公开服务信息13项。

6、通过在线征集、在线调查发起3项内容与民众互动。

(二)主动公开方式

1、门户网站公开。市人防办把“临沂人防”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市政府网站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条目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公报。通过政府公报,公开发布市人防办规范性文件。2015年发布1项:《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临防发[2015]22号)。

4、公共查阅场所。我办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提供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健全了受理、审查、答复等工作机制,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2015年本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办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答复详尽、到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例。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准确性检查核实,并相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办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一并纳入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所属事业单位也严格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有序开展。

十一、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公开情况

2015年我办没有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展。为此,我办将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内容细化,结合上级部署和我办实际,继续做好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广泛性;二是抓服务优化,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三是抓渠道拓展,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构建网上查询、资料索取等模块,为民众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临沂市人防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2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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